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洗涤标识错误,生产厂家要担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3 11:53:26 |北京|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洗涤标识错误,生产厂家要担责

1 h. `) Q7 c' E+ d6 s目前正值着装换季时期,很多消费者会把自己需要干洗、特殊处理的衣物送到洗染店进行干洗及特殊养护。今天,中消协就此发布消费提示,因服装上的洗涤标识错误而致衣物受损的,销售者要担责。
! v3 m' X: o* E6 }  据中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因洗染造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不时发生。据该协会统计,中消协系统2013年全年受理的此类客户投诉案件达6886件,其中涉及干洗服务3360件。投诉案件中包括很多价值不匪的裘皮类服装。
; ^$ [' s! u& X  ]( Q8 _$ ~  该负责人称,在这些投诉中,除了洗染店本身业务不精,把消费者的衣物洗坏的原因外,也有部分是因为生产厂家在生产服装时标注的“洗涤符号标识”不正确,从而导致洗染店按照不正确的洗涤维护标识进行维护时,造成了被洗涤的服装受损。对于这类情况,销售者或者生产厂家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等民事责任。, h6 u. j8 S" h* \$ @: m( V
  中消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由于按照错误的洗涤维护符号标识进行洗涤维护服装而导致服装受损产生消费纠纷时,要保留好购物小票、洗涤单据作为依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0 w( s) x! p( _  ]9 m2 {1 u7 ?

+ J' m9 `9 E; B2 y0 R0 _" w. q8 v4 \/ t, J8 P( U7 h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手机版|下载说明|促织网 ( 京ICP备14010041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6754号 )

GMT+8, 2026-5-15 14:11 , Processed in 0.34375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