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纺织705 于 2014-3-19 20: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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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纺配毛原则 粗纺产品由于品种繁多,用途各异,因而所使用的原料十分复杂。配毛时,需要根据织物特点与使用要求,原料资源与供应情况,混料与成品色泽变化,生产成本和消费水平等因素综合加以考虑。 一、适应产品风格要求 一般地说,长度在20mm以上的羊毛、驼绒、兔毛等动物纤维,各种化学纤维以及棉纤维等均可作为粗纺原料。 在配毛时,重起毛、长绒类织物需用的纤维平均长度应在65mm以上。紧密产品的经纱强力要高,起毛织物的纬纱要经得起拉毛,原料都不能太短。 精梳短毛等细、软、短的纤维,可以改进织物手感,增加缩绒性,降低成本。但比例过大时,成品易起球,不耐磨。 掺用10%左右的合纤(如锦纶、涤纶)可使纺纱性能及织物耐磨性能有显著的提高。 掺用一定数量的化学纤维可提高纺纱性能,降低成本,其掺用量如不超过30%,成品可不失去毛感。 二、满足工艺条件 在配毛时要考虑各种原料的可纺性,纺低号数纱应选细度细,细度离散小,长度较长的纤维,避免纺纱断头过多。 经纱应选用强力较大、长度较长的纤维,以满足织造时经纱所受张力较大的要求。 原料中各成分纤维的长度、细度不匀率不宜差异较大,以免加工困难。 由于各种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制成率不同,为了保证产品达到规定的纤维含量,在配毛时,混纺产品的混料比例的设定应考虑制成率的影响。 三、考虑生产成本 毛纺织品的原料通常占总成本的75%以上,因此,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地利用价格低的原料。低档产品可大量掺用回丝、回毛、呢片、车肚等再生原料。 四、注意混色效果 浅色的、漂白的及色泽鲜艳的品种,原料要有相当的白度。混色缩绒的产品,其染色坚牢度应较高。 需要有特殊光泽及混色效应的产品,应根据织物要求,采用不同品种(如马海毛、有光化学纤维)、不同截面形态(如三角形、扁带形)或不同吸色性能、不同收缩性能的纤维进行混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