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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家纺炮轰对手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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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13: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梦洁家纺炮轰对手不正当竞争
  5月5日,梦洁家纺发布声明指责罗莱家纺等竞争对手在315期间利用“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等微信平台散播关于梦洁家纺产品不合格的“虚假新闻”。 同时梦洁家纺方面表示,由于竞争对手的诋毁,造成了公司一季度业绩以及股价的下滑。对此,梦洁家纺方面要求罗莱家纺等竞争对手公开道歉,否则将诉诸于法律。 对于梦洁家纺的指责,罗莱家纺证券部向21世纪网表示,公司官方微信没有发布上述消息。被梦洁家纺指责的“罗莱家纺平台”等微信平台与公司无关。 事实上,这样的乱象在家纺行业已经不止一次发生。 2009年9月至10月,罗莱家纺在其网站推介过程中,利用Google竞价排名,宣传“富安娜产品1折起”,“买富安娜,到LOVO”等虚假信息,并将链接指向罗莱家纺的电子商务网站。富安娜一怒之下将罗莱家纺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富安娜胜诉。 罗莱被指不当竞争 梦洁家纺与罗莱家纺之间的纠纷源于今年315期间。 据梦洁家纺方面介绍今年3月17日,“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三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一条名为《3.15家纺不合格品牌,看看你家的床品合格吗》的新闻。 文章指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款四件套(TYPE:1010114190 枕套;TYPE:1010114189 被套、床单)因被检出包装盒与合格证、耐久标标注不一致而登上黑榜。” 梦洁家纺方面表示,这篇报道曾于2013年9月16日在某网站发表,后查明是不实新闻已被删除。一则过期的“虚假新闻”在315期间盖头换面登上了上述微信公众平台,梦洁家纺方面对此非常愤怒。 梦洁家纺公关总监皮世明向21世纪网表示,罗莱家纺在敏感的315期间通过微信传播和发布对梦洁家纺不利的虚假信息,已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具体到企业经营层面,梦洁家纺方面认为,这一事件对公司的业绩和股价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皮世明表示,2014年一季报显示:罗莱营收6.57亿,同比增长6.82%;富安娜一季度营收4.52亿,比上年同期增长2.99%。而梦洁家纺的营收为3.18亿,缩水了4.13%是三家家纺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出现同比下滑的企业。此外,最近一段时间股价的下跌也被梦洁家纺方面也认为上述虚假信息传播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据悉,梦洁家纺方面要求七日内罗莱家纺在官方微信平台以及所属微信公众平台“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就此前虚假新闻事件对梦洁家纺刊发公开致歉信,否则将诉诸于法律。 不过对于梦洁家纺的指责,罗莱家纺方面并不认同。 罗莱家纺方面向21世纪网表示,对于梦洁家纺提到的新闻,罗莱家纺的官方微信并没有传播。“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之类的微信平台到底是谁创建的无法考证,别人注册的微信我们怎么能控制他们用什么名字? 而此前媒体报道称,2014年4月14日罗莱家纺官方微信负责人针对此事表示,“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这些都不是罗莱家纺的官方微信,均系假冒微信平台。罗莱家纺目前仅有一个官方微信,名称为“罗莱家纺”,微信号“luolai002293”,该官方微信平台从未发布过上述虚假信息。 行业乱象频生 事实上,上述家纺上市公司此前就曾因不正当竞争闹上过法庭。 富安娜媒介公关经理罗莉红曾向媒体表示:“2009年9月,有消费者向我们投诉,称在Google上搜索富安娜,看到罗莱以"买富安娜到LOVO"的名义推广其网站。点击进入后发现,这一网站只销售罗莱的产品。” 随后,富安娜通过中国家纺协会向罗莱家纺提出交涉,罗莱反馈表示是经销商的行为,并随即做出了改正。不过当年10月28日,罗莱Lovo又以“富安娜1折起”做推广,富安娜再次向家纺协会提出交涉,罗莱又撤下了虚假宣传。但11月份,罗莱第三次虚假推广其网站。 富安娜据此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而有媒体报道称,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罗莱Lovo网站至少利用了13家家纺企业的品牌做推广,手法相似,用Google搜索这些品牌时显示的是该品牌1折起,并指向Lovo网站的链接。受害企业几乎覆盖国内所有主流家纺企业。 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罗莱家纺及其关联公司需共同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指定网站首页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为富安娜消除影响。罗莱家纺与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还需共同向富安娜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 在罗莱家纺与富安娜的纠纷消停两年后,此次梦洁家纺与罗莱家纺等企业再起纠纷,对此有观点称,竞争激烈的家纺行业似乎要步入乳业后尘。
  5月5日,梦洁家纺发布声明指责罗莱家纺等竞争对手在315期间利用“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等微信平台散播关于梦洁家纺产品不合格的“虚假新闻”。 同时梦洁家纺方面表示,由于竞争对手的诋毁,造成了公司一季度业绩以及股价的下滑。对此,梦洁家纺方面要求罗莱家纺等竞争对手公开道歉,否则将诉诸于法律。 对于梦洁家纺的指责,罗莱家纺证券部向21世纪网表示,公司官方微信没有发布上述消息。被梦洁家纺指责的“罗莱家纺平台”等微信平台与公司无关。 事实上,这样的乱象在家纺行业已经不止一次发生。 2009年9月至10月,罗莱家纺在其网站推介过程中,利用Google竞价排名,宣传“富安娜产品1折起”,“买富安娜,到LOVO”等虚假信息,并将链接指向罗莱家纺的电子商务网站。富安娜一怒之下将罗莱家纺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富安娜胜诉。
  罗莱被指不当竞争
  梦洁家纺与罗莱家纺之间的纠纷源于今年315期间。 据梦洁家纺方面介绍今年3月17日,“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三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一条名为《3.15家纺不合格品牌,看看你家的床品合格吗》的新闻。 文章指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款四件套(TYPE:1010114190 枕套;TYPE:1010114189 被套、床单)因被检出包装盒与合格证、耐久标标注不一致而登上黑榜。” 梦洁家纺方面表示,这篇报道曾于2013年9月16日在某网站发表,后查明是不实新闻已被删除。一则过期的“虚假新闻”在315期间盖头换面登上了上述微信公众平台,梦洁家纺方面对此非常愤怒。 梦洁家纺公关总监皮世明向21世纪网表示,罗莱家纺在敏感的315期间通过微信传播和发布对梦洁家纺不利的虚假信息,已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具体到企业经营层面,梦洁家纺方面认为,这一事件对公司的业绩和股价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皮世明表示,2014年一季报显示:罗莱营收6.57亿,同比增长6.82%;富安娜一季度营收4.52亿,比上年同期增长2.99%。而梦洁家纺的营收为3.18亿,缩水了4.13%是三家家纺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出现同比下滑的企业。此外,最近一段时间股价的下跌也被梦洁家纺方面也认为上述虚假信息传播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据悉,梦洁家纺方面要求七日内罗莱家纺在官方微信平台以及所属微信公众平台“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就此前虚假新闻事件对梦洁家纺刊发公开致歉信,否则将诉诸于法律。 不过对于梦洁家纺的指责,罗莱家纺方面并不认同。 罗莱家纺方面向21世纪网表示,对于梦洁家纺提到的新闻,罗莱家纺的官方微信并没有传播。“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之类的微信平台到底是谁创建的无法考证,别人注册的微信我们怎么能控制他们用什么名字? 而此前媒体报道称,2014年4月14日罗莱家纺官方微信负责人针对此事表示,“罗莱家纺平台、温岭罗莱家纺、天津罗莱家纺”这些都不是罗莱家纺的官方微信,均系假冒微信平台。罗莱家纺目前仅有一个官方微信,名称为“罗莱家纺”,微信号“luolai002293”,该官方微信平台从未发布过上述虚假信息。
  行业乱象频生
  事实上,上述家纺上市公司此前就曾因不正当竞争闹上过法庭。 富安娜媒介公关经理罗莉红曾向媒体表示:“2009年9月,有消费者向我们投诉,称在Google上搜索富安娜,看到罗莱以"买富安娜到LOVO"的名义推广其网站。点击进入后发现,这一网站只销售罗莱的产品。” 随后,富安娜通过中国家纺协会向罗莱家纺提出交涉,罗莱反馈表示是经销商的行为,并随即做出了改正。不过当年10月28日,罗莱Lovo又以“富安娜1折起”做推广,富安娜再次向家纺协会提出交涉,罗莱又撤下了虚假宣传。但11月份,罗莱第三次虚假推广其网站。 富安娜据此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而有媒体报道称,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罗莱Lovo网站至少利用了13家家纺企业的品牌做推广,手法相似,用Google搜索这些品牌时显示的是该品牌1折起,并指向Lovo网站的链接。受害企业几乎覆盖国内所有主流家纺企业。 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罗莱家纺及其关联公司需共同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指定网站首页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为富安娜消除影响。罗莱家纺与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还需共同向富安娜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 在罗莱家纺与富安娜的纠纷消停两年后,此次梦洁家纺与罗莱家纺等企业再起纠纷,对此有观点称,竞争激烈的家纺行业似乎要步入乳业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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