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外贸] 加拿大纺织品和服装方面的主要技术法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28 07: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V1 F6 ]" Y& p1 [5 Q2 n' Z7 o$ {
& C1 b3 |" e7 ?+ }' G- _
加拿大涉及到纺织品和服装方面的技术法规主要有纺织品标签和危险产品这两方面。纺织品标签方面的有《纺织品标签法案》和《纺织品标签与广告条例》,是由加拿大工业部负责执行。
关于危险产品(纺织品和服装)方面的法案及其实施条例有《危险产品法案》、《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危险产品(地毯)条例》、《危险产品(床垫)条例》、《危险产品(帐篷)条例》、《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和《婴儿用围栏条例》等,是由加拿大卫生部执行,主要管理内容为纺织品和服装的易燃性和有害物质。
$ C- ?- }. p/ {7 ~. h( p
: C" M1 G5 c0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7: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3 c' F" l; N3 N; ?8 b9 p
1.危险产品法案
加拿大《危险产品法案》主要是针对包含了有毒、易燃、爆炸性、腐蚀性、传染性、氧化性或敏感性的、对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的物质的任何产品。包括家庭用、花园用或个人用的产品、或在运动和娱乐中用的产品,以及儿童用玩具和设备,由于他们的设计结构和成分可能会对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
对于纺织服装产品来说,适用于该法案的产品主要包括:全部或部分由纺织纤维制成的尺寸14X及以下的儿童服装、婴儿用于睡觉的一些纺织品、地毯、毛毯、垫子、女童睡衣、男用长睡衣、睡袍、浴衣、家常服、长袍、睡衣等等(体重7 kg以下的婴儿服装除外)。
法案的要求:任何人不得出售和进口被禁止的产品,也不能对这些产品做广告;任何人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出售和进口受限制的产品,也不能做广告;只有当产品符合法案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时,才可以进口到加拿大。
处罚:任何人如果违反了该法令的规定,若是即席判决,则应受到不超过10万加元的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若是被起诉并被判有罪,则应受到不超过100万加元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7: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 [2 ?( q# \0 b3 ?; p4 @, q5 ?+ B
2.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
《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是危险产品法案的实施条例,对儿童睡衣做出了三方面规定:
标签:每一件经过阻燃处理的产品上,应附有一个永久性标签,并清楚地用英语和法语两种文字注明:“flame retardant”“ignifugeant”(阻燃);并特别说明清洗过程,以保证产品不会因为接触某些试剂或经受某种处理而降低其阻燃性。
阻燃性: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阻燃性试验,每个产品试验5块试样,要求5块试样的平均炭长不超过178 mm;以及只允许有一个试样的炭长等于254 mm
毒性:进行阻燃处理后的产品、部件,以及进行阻燃处理的阻燃剂,应该进行进行急性口服毒性或急性皮肤毒性试验、进行皮肤刺激性试验、进行皮肤的致敏性试验、进行诱变性试验、致癌性试验并满足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7: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6 {- L7 Q0 C! ?! y
3.危险产品(地毯)条例
《危险产品(地毯)条例》适用于组合地毯,或者面积大于2.16 m2、或长度大于1.8 m的地毯产品。条例中规定,地毯产品在做广告宣传或被出售时,应具有以下警示的标签:
小心易燃不要在有明火或高温热源处使用,或者小心易燃不要在有明火或高温热源处使用。禁止在室内使用
警示句应清晰、突出,并且印刷的字体大小相同、易于辨认,与标签上其他的材料图标分开。标签一般应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标签附在产品包装内,那么标签的信息应使购买者易于看到。
对于仅以转售为目的而进口该产品时,可以不符合此条例的规定,此时经销商应在进口时或之前交给检查员一份书面公告,内容包括:说明进口的目的和影响;进口的时间和准备放置的地点;进口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商品依据本条列贴附标签的预定地址。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7: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2 q; N  W- V0 q
4.危险产品(床垫)条例
《危险产品(床垫)条例》适用于用来垫着睡觉、包含弹性材料并以套子包着的产品,不管这些产品是否是通常意义上的床垫,但不包括以下产品:空气垫、睡袋、弹簧垫、家具沙发上用来睡觉的垫子、婴儿产品的衬垫和婴儿的床垫以及某种特殊规定的垫子。
条例规定,在加拿大出售或进口到加拿大的床垫,或者在加拿大做广告的床垫,都要根据相应标准(METHOD 27.7-1979 of CAN 2-4.2 M77)进行检测,应符合以下阻燃性要求:
如果仅有一个试样在试验时表现出其表面熔融或炭化现象,在水平的任一方向上,从香烟起始位置最近点算起,产品表面融化或炭化的长度大于50 mm;或
如果在香烟熄灭后,仅有一个试样表现出继续燃烧,燃烧时间累计为10分钟。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7: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 m$ w% ~* t& U! d/ |( Z
5.危险产品(帐篷)条例
《危险产品(帐篷)条例》中的产品是指全部或部分由织物制成的帐篷、包括野营帐篷、游戏帐篷、钓鱼或吃饭用的帐篷,但不包括天篷、遮阳篷或遮雨篷。
在阻燃性方面,条例规定:地面覆盖材料的单个试样(1个样品取4个试样),距点燃处25 mm的范围内不应有任何损坏。帐篷的墙壁和顶部材料的单个试样(一个样品取8个试样),根据CPAI-1984(由国际产业用纺织协会制定)进行测试,阻燃性要求为:单个试样的阴燃时间不应超过4s,样品的平均续燃时间不应超过2s;样品在测试中不应有部分破裂,或残余部分从样品中落下,并在地上持续燃烧;单个试样的损毁长度,以及样品的平均损毁长度应符合要求。
在标签方面,条例规定:产品要有永久性地附在商品显著位置上的商标,用英语和法语表示;相关声明的字体高度不少于3mm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7: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0 q; _6 q4 d& Y' ~. W4 q
6.纺织品标签法案
《纺织品标签法案》适用于消费用纺织制品的标注、销售、进口及广告宣传。消费用纺织制品是指任何纺织纤维、纱线或织物,及完全或部分由纺织纤维、纱线或织物制成的产品,并且这些产品是用来日常消费,而不是为产业用的。
出售进口到加拿大的纺织品或在加拿大做广告的纺织品必须有标签,其中含有相应的纤维成分;广告中对纺织品纤维成分的任何表述应符合法案的规定;
每个标签都应包含有消费纺织品中纤维成分的描述,并且用规定的方式注明:纤维含量在5%以上的纤维名称及百分比;消费纺织品的制造商;关于纤维成分描述的其他一些信息;不可用标签、广告或其他方式,对纺织纤维产品做出可能被认为是合理错误或有误导性的说明,也不可进口和销售这样的产品。
依据法案,任命的检查员在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在任何合理的时间里,进入到他认为存放有经销商的纺织产品的地方进行检查,也可以打开他认为其中有纺织产品的包裹,检查任何报告、测试数据、记录、船运票据、货物清单或其他一些检查员认为包含的法案中强制执行的信息的文件,并且检查员会从中复制或摘录一些内容下来;检查员进行检查时要有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向货主出示;货主应该为检查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有关信息,有助于法案的执行。任何人不得阻碍和打扰检查员执法。当检查员执法时,任何人不得有意制造错误或有误导性的表述;若检查员认为纺织产品或标签,包装或广告违反了法案,则有权没收或扣留产品。被扣留的产品,在没有检查员授权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改变这些产品;被查封和扣留的纺织纤维产品,如果通过检查员的判定产品已符合了法案的规定,或被扣留时间已达90天,则不应再被留。
销售、进口或广告宣传不带有纤维成分标签,或所带标签不符合标签法案及其条例要求的消费用纺织制品的商人,以及使用错误的或有误导性标签的商人,应受到相应罚款、监禁等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7: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7.纺织品标签与广告条例
《纺织品标签与广告条例》是根据纺织品标签法案制定的实施条例,其主要内容包括:
标签要求:标签分为展示性标签和说明性标签两种,前者是一种表现型标签,它的形式、信息及表达方法等均应符合条例的要求,后者是指包含有制品中纺织纤维成分含量的标签。任何出售进口到加拿大或在加拿大做广告的纺织品的说明性标签都应该符合展示性标签的要求,并且纺织品中的说明性标签的内容都应该与展示性标签所描述的内容一致。
标签上应展示的信息:说明性标签上应注明:制品的纺织纤维成分、经销商的名称和邮政地址、原产国的名称等信息。
标签上信息的展现方式:所要求的信息必须在说明性标签上清晰的注明,容易认读,字体要用同样的大小并且显著,要与条例没有规定显示的图标分开。
标签的外形以及应用方式:标签应附在消费用纺织制品上,并置于购买者容易发现的位置上,其标签材料要能够承受10次制品洗涤后不破损且标注信息保持清晰。当消费用纺织制品成对或成套出售时,每件制品的纤维成分含量相同时,可以只用一个展示性标签;纤维成分含量不同时,每一件制品均使用展示性标签,分别标示每一件制品的纺织纤维成分含量。
广告要求:在加拿大做广告的纺织品,应按规定方式注明纤维成分含量,除非这种纤维的含量目前不要求被显示。如果是进口的织物或纤维产品要注明原产国名称。以上信息必须一起显示并用同样大小显示,且显著易见。
纺织纤维:条例中对纺织纤维的标注规定了纺织纤维成分的表达方式、纺织纤维的通用名称、没有被规定通用名称的纺织纤维、纺织纤维的含量最大的的纤维含量允差为5%、纺织纤维标签内容的展现等方面的要求。
错误或误导性表述:错误或误导性表述主要是指用来描述包含了未指定纤维的纺织制品或其组成部分。
扣留和查封的物品:当一个检查员依照法规的规定扣留了纺织纤维产品或其他一些查封的货物,他可以将其扣留在货物查封的地方,或者转移到他认为合适的地方。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手机版|充值|促织网 ( 京ICP备14010041号 )

GMT+8, 2024-4-25 06:18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