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审三公示”更公开公正 全国纺织劳模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并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确保程度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所谓“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要求分别在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杨纪朝认为,“劳模推荐评选工作代表着国家和社会行为,首次实施的‘两审三公示’也是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严谨性和真实性、准确性,保证了劳模评选的公信力。” 具体来讲,“两审三公示”制度首先由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再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纺织行业协会逐级审核推荐,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纺织行业协会联合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并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推荐对象后,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各省级评选机构。省级评选机构在本省范围内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各省级评选工作机构在省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被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据了解,今年劳模评选工作从启动到表彰历时将近一年,表彰工作计划于明年上半年进行。全国各省市已经在紧锣密鼓并有计划地进行推荐评选工作,我们期待这些纺织劳模的风采,并希望劳模们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建设纺织强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