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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花纱布管理委员会的前身是纺织事业管理委员会和纺织事业调节委员会。 3 Y# p4 t( N9 O/ q& I0 `3 L) F. r
纺织事业管理委员会(下称纺管会)1945年11月在重庆正式办公,直隶于经济部,接管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主持之一切业务。12月下旬,由渝迁沪办公。该会主要从事接管并整理、经营敌伪纺织染工厂及其附属资产;管理全国纺织染业生产、购销、对外贸易以及协助军需被服之供应。设委员5-11人,由经济部就委员中指定1人为主任委员,其内部机构及职掌如下:
$ S Y& m% L, Q" g9 Q; W- p 秘书处:承办文书、总务及人事管理工作。
- _7 b' U1 L1 s! C 业务处:具体负责全国纺织染业管理。 $ F/ |4 D2 c2 d& T. W
会计室:负责会计、统计、审计事宜。
$ D- _: U! ^# _! x1 N 为了经营纺织工厂及原料制品购销业务的需要,该会于1945年12月4日组织了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并在各地设立办事处。 . E _/ A- b$ {4 i2 x0 ]' l& W/ p, p
1947年6月,纺管会改组为经济部纺织事业调节委员会(下称纺调会),仍隶属于经济部。其职掌为:制定全国纺织原料及成品增产之整个计划并切实推进;统筹全国纺织原料之购运与供应;计划全国运销以调节纺织成品之供求;推动纺织成品之输出以争取国外市场;审议纺织原料与成品之合理价格;辅导各厂改良设备、增进技术并协助解决资金、动力及运输等之困难;规划全国纺织工厂分区设立与原料产区相配合;执行经济部交办之有关纺织事项。纺调会设委员6-12人,主任委员1人,由经济部聘任。纺调会内设: & p: W( N; k/ g
秘书处:负责文书、总务、情报工作。
; B( M$ _+ R& h0 ?1 P. U 业务处:关于纺织品原料及成品增产、供需以及纺织染工厂管理。
a0 k# v: e' _$ O9 {9 P. s! a9 n 技术处:负责纺织业规划及有关技术管理事宜。 + X% K* y/ p, d* X4 {1 o
财务处:负责纺织资金筹划、调拨、审核。 1 w8 p" b& l3 L1 s7 B5 z* b
会计室:办理岁计、会计事务。 ) G/ ^; K' r; K3 J' P& t
人事室:负责人员任免、调派事项。
: d! i& P# A) t8 S( W7 I$ V; [. d 纺调会为分工研究并延揽会外专家集思广益起见,成立了议价委员会、成品配销委员会、原料供应委员会及技术委员会,负责备有关业务技术之审议事项。1947年10月,议价委员会改组为纺织品外销委员会,掌理花纱布外销事宜。 5 B2 ` \/ o, t9 |
1947年12月,纺调会改组为全国花纱布管理委员会(下称花纱布管委会),1948年1月1日正式成立,直隶于经济部。1948年6月经济部改组为工商部,花纱布管委会也遂之改隶。花纱布管委会主要从事棉花、棉纱、棉布之统筹购运、配销、供需调节和生产运输之贷款协助;促进纺织原料及成品增产、改良;协助棉纺织原料输入及成品输出;对国营民营纺织工厂设立与原料产区配合的规划,以及工厂业务之调查、督导;协助军需被服之供应以及其他纺织事业管理事项。花纱布管委会设委员5-7人,主任委员1人,由经济部聘任。该委员会内部机构有:
/ Y/ X, s3 l. ?/ {# L! T 秘书处;掌理文书、总务及情报工作。 + G4 [* g% y5 C* \. o
采运处:掌理花纱布及原料之购运、保险、供应。 . A2 v+ G5 w3 N+ S
制造处:掌理棉纱代纺、棉布代织及棉布、棉织品验收事项。 ) K* f4 ~/ o" t" q; h
配销处:掌理棉纱、棉布及棉织品配销和纱布管理。 6 o R9 J, w" `( r G
技术处:负责纺织各厂技术及管理督导改进,扩充生产设备之设计辅导、人员培训等。 * y/ N w! j* r: l. k) O
财务处:从事纺织经费的筹划、调度、拨发、保管。 - d8 ^6 w: p. M8 s
会计处:掌理岁计、会计和统计事项。
5 y$ }' x0 f; [& |% @2 F 督察室:负责纺织行政及业务之督察、情报的查核、采访。 % b+ D, g0 | ^/ W
稽核室:掌理纺织业务及财务稽核。 1 c; @' {* V& k' n$ c+ p
人事室:负责人事任免调迁、考绩以及谋求员工福利等。 ' m. R" X, I- v9 s$ N' d* J: b
花纱布管委会还设立了各种委员会,负责有关事宜,计有:纺织品外销委员会、棉花成本审议委员会、审查违章案件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等,此外还设立了设计考核委员会和员工福利委员会。 , K# _4 `& M, H" i. ^8 |
花纱布管委会在全国花纱布产销重要地区按业务繁简分设了甲、乙、丙三等办事处,甲等办事处为汉口、天津、广州、无锡、重庆、西安办事处;乙等办事处为青岛、南京、南通、杭州、鄞县、芜湖、沈阳、台北办事处;丙等办事处为吴县、武进、昆明办事处。 # [! Q8 ^0 b) M
1948年8月20日,花纱布管委会撤销,其业务交由工商部管制司办理。
: [4 G: c4 w' H (陈晓敏 撰) 来源: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Q i. _4 e) O3 v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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