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轮班长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标准要求及检查考核办法。适用于轮班长的工作业绩的评价与考核。 ) s- o9 ?: Z$ d# V
二、职责与权限
2 j3 c5 u* m3 y( ]1、在公司、分厂及主任的领导下,对本班的生产、设备、人员负全面责任。
+ ]* a1 d- m/ y, c( B6 c2、在车间主任不在岗时,代替主任对本班管理工作行使全面负责的职能。
4 O- `, p1 I: j: `; |! t3、对本班的生产、设备、运转状况、信息反馈等保持正常完整。 ( ~+ C! M% O) F$ a. O
4、组织本班人员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活动,提高政治素质和操作水平。 3 i5 p* x: n% F
5、负责对本班人员工作成绩的考评,并将结果上报车间。
" p/ S! R2 x5 J, t: W% u6 l- R$ S% d6、对违反企业各项标准的行为有权检查、杜绝和监督执行。 6 P+ p. Y. ^ @. q) |" ?
7、对本班人员调动、生产安排、奖惩、先进的评比有权作出决定和建议,报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