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恢复阶段(1945--1949年): q" _1 _; o/ m- F% `
! W+ c8 c0 o$ ]; ?7 E抗日战争胜利后,湖北省建设厅立即派遣工作组回武汉接收12个 日伪企业,利用所接收的部分设备和恩施手工纺织厂组成湖北省汉口纺织厂。原内迁各厂,也归来重整旧业。经过一段时间的修整、装机,先后复工。1946年8月,开动纱锭7. 72万枚、织机228台,纱锭运转数为抗战前的22%、布机为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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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寰纱厂于1946年迁回武汉布机 200台、纱锭5000枚。沙市纱厂迁回沙市,1946年 12月安装纱锭8400枚,次年7月开工。裕华纱厂和申新四厂在武汉重建,均于1948年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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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K$ j+ s. ^' d1 Y2 J, [- o由于通货膨胀,资金枯竭,原料缺乏,到1948年武汉关闭布厂58家,停机 1300台,失业 工人近2000人。促织网1948年底,全省生产能力只有纱锭13. 93万枚、能开动的2. 3万枚,布机1885台、能开动的1062台,职工1. 18万余人。据统计,1949年棉纱产量为5. 26万余件,棉布1.89万米,袜子15万打,比1936年分别减少39. 21%,58. 25%和33. 48 Yo。丝织生产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民间土丝生产也不景气,1948年仅产 26. 5吨,是1914年的12. 86%,是1936年的44.61%。% }$ i9 I, h/ l, X1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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