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恢复阶段(1945-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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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 r8 E8 A9 a$ L抗战胜利后,原广东省建设厅纺纱厂被接收,改为广 东 实 业 有限公司广州纺织厂。1946年1月修复1600锭,7月增至4000锭,到1948年增至1. 8万锭。另外,广东实业公司以穗新公司名义与上海申新二厂、五厂签约,在原广东省营纺织厂的制丝、丝织、毛纺织、绢丝麻纱部的废墟上合作开设广州纺织厂第二厂,规模为棉纺锭1. 84万枚,1948年8月建成投产。1949年6月,取消与广州纺织厂的合营,单独成立广州纺织二厂。这两个厂共有纱锭3. 69万余枚,职工1959人,当年产棉纱1. 55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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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东南亚和国内客商来广州大量订购棉布,棉织业得到发展。当时有大小织布厂900多家,手工织机8000多台,动力织布厂也有较大发展。从上海迁来的天龙布厂,归侨开办的裕南布厂,佛山迁广州市的泰盛布厂和一些新建的布厂陆续投产。至1946年,广州市有动力织布厂68家,动力织布机1700多台。1947年爆发原料涨价风,织布厂受沉重打击,歇业的近半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全省棉织业共有1. 31万余家,而有动力织布机的除广州外仅26家,设备有木织机2. 6万余台,铁织机580台,年产棉布5040万米、比1946年下降57%,总产值8344. 5万元。从广州港出口的棉纺织品,占全国的比重很小,1946年为0.74%, 1947年为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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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织业也因各地客商大量订货而畸形发展。1949年全省有生产比较固定的针织厂、作坊550多家,从业人员5500多人,有各种编织设备2200台。: s2 G& X* A# N1 d1 p2 }6 C
, T6 B \% k$ `9 i0 Y" Y" m1949年全省印染业仍属家庭手工业方式,用染缸染布 , 运输靠手提肩挑。小的只夫妻两人一口染缸,较大的亦不过30-50人的工场,设备简陋。据1950年统计,全省共有大小印染企业266家。由于印染技术落后,质量差,成本高,售价比上海产品高20%,以致上海产品在广东占领90%的市场。因此,1950年印染能力虽有6288万米,但当年实际产量只有1154万米,而销售量仅244万米,大量产品积压,大部分染坊被迫关闭,1952年全省只剩48家印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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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全省有较大的麻纺织企业18家(含广东麻纺织厂和梅菉麻袋厂),工业总产值 1 86万元,年产麻袋35. 8万条。! ?, A6 m% z4 `: C
3 C1 y' c- \" n( K6 S% V" O缫丝业曾一度小有恢复 , 但受严重的通货膨胀的影响,仍无法摆脱凋零的局面。到1949年末,有蚕茧生产的只有16个县,桑园22. 7万亩,为全盛时170万亩的13%。当年生丝产量为6400司担(每司担折1. 2市担),外销仅400司担;丝织品450. 7万米。$ s: K& I7 @6 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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